6.
6.2.實施的地區
已經劃定 A、B和 C三個區域:
- A區是指非洲南部大陸部分(南緯)
- B區包括印度洋部分(在 75°E和約翰內斯堡( Johannesburg)以及下至 60°S的地區)
- C區包括大西洋部分(約翰內斯堡海洋航路 FIR上至 10°W的地區)
附錄 E著重收錄了這一地區的主要運行原則。詳見印度洋運行手冊(IOOM)。
6.6.3.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A J Bradshaw總經理 ATNS 電話:27 11 392 4895 傳真:27 11 392 3946 arthurb@atns.co.za
Stuart Ratcliff ATNS 電話:2711 928 6433 傳真:2711 928 6420 Stuartr@atns.co.za
空中客車飛行運營支援及航線協助部掌握未來空中導航系統 – 參考 STL 945.7011/03
6.7.印度洋:澳大利亞
6.7.1.實施的地區
澳大利亞航路增補—導航/通信(ERSA NAV/COMM)第§2-5節描述了澳大利亞空域數據鏈使用的規定,根據這一節的規定, ADS和 CPDLC已經應用于澳大利亞的飛行情報區,除非另有規定。
澳大利亞飛行情報區有兩個:
-墨爾本(Melbourne)(YMMM)
-布里斯班(Brisbane)(YBBB)
6.7.2.運行構想
CPDLC:是甚高頻語音通信范圍之外首要的通信手段,通常結合高頻備份頻率使用。在甚高頻語音通信范圍以內, CPDLC結合甚高頻被用于有些航路上,但主要用于雷達覆蓋范圍以外的地區 (通常情況下,雷達覆蓋范圍以內的飛機活動過于頻繁,不適宜于使用 FANS A的 CPDLC功能)。
初始聯系時要求進行 CPDLC位置報告:
-在飛行情報區邊界,飛機飛入澳大利亞空域時
-對出港的飛機,從語音通信轉到數據鏈通信時
ATC收到 CPDLC位置報告后(僅用來證實該 FIR是 CPDLC數據管制機構),如果 ADS工作正常,那么 ATC將只要求進行 ADS位置報告(不再要求進行 CPDLC或語音方式的位置報告)。于是在雷達覆蓋范圍以外的所有航路上將使用 ADS進行這項工作,以保持 30/30海里的橫向/縱向間隔。
澳大利亞 ATC對 FANS新用戶沒有任何要求,只要求機組符合所屬國家針對 FANS培訓的標準、飛機滿足注冊國 FANS性能的要求。
澳大利亞 ATC已經注意到有些 FANS新用戶沒有作好向數據鏈服務提供商(如: SITA或 ARINC)注冊的工作,在完成注冊程序前就無法登錄到澳大利亞數據鏈系統。因此強調在使用數據鏈以前應該作好準備工作。
附錄 E重點列出了該區域內主要的運行規則。詳情參見印度洋運行手冊(IOOM)。
6.7.3.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Craig Roberts 澳大利亞航空服務 電話: 61-3-9339-2615 傳真: 61-3-9339-2108 Craig.roberts@airservices.gov.au
Adam Watkin 澳大利亞航空服務 電話: 61-7-3866-3421 傳真: 61-7-3866-3257 Adam.watkin@airservices.gov.au
6.
8.新加坡
6.
8.1.運行構想
盡管受到地域的限制,新加坡飛行情報區仍然支持使用 CPDLC和 ADS(四字地名代碼是 WSJC),它們也被用在中國南海地區(該地區在雷達覆蓋范圍以外)的飛行情報區,這樣在使用高頻效果不佳的這些地區可以更好地掌握飛機的位置、更便捷地進行通信。新加坡民航局正在等待為了引進減小間隔標準而昀終確定的國際間隔標準。這種標準一旦被引入,延誤狀況就會因空域容量擴大而減少,這將首先為航空公司帶來效益。
6.8.2.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6.
9.孟加拉灣
6.
9.1.實施的地區
經過孟加拉灣上空的 L759航路(原先的 UM501)是指定的第一條 FANS運行專用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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