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APU在電瓶不工作、失效或已拆下時不能啟動。注2:APU和APU發(fā)電機可能被用于ETOPS放行。注3:APU電瓶對于APU電瓶和主電瓶并聯(lián)的飛機的備用電源的供電能力有影響。EICAS狀態(tài)信息 APU BAT NO STBY掛牌在 APU控制面板上掛“失效-電瓶拆下”,或“電瓶失效”標牌。維修程序(M)APU電瓶位于后設(shè)備中心E6架的第3層。
1.
允許電瓶安裝在飛機上并失效或已拆下。
2.
執(zhí)行以下步驟使電瓶失效:
(接下頁)24-31-1APU電瓶 (續(xù)上頁) 維修程序(M)(續(xù))
A.拔出右雜項電器設(shè)備板P37上的“BATTERY CHARGERS-APU”(電瓶充電器-APU)跳開關(guān),并安裝跳開關(guān)夾。對于提高了備用電源能力的飛機上,拔出主電源分配P6板上的“APU/MNBAT TIE”(APU/主電瓶連接)跳開關(guān)。
B.對于提高了備用電源能力的飛機上,拔出P11板上的“EXT STBY BAT TIE”(增強備用電源連 接)跳開關(guān),并安裝跳開關(guān)夾。在E6架前面斷開APU電瓶充電(APU BAT CHGR)跳開關(guān)。
C.拔出E6架上的“APU BAT CHGR”跳開關(guān),并安裝跳開關(guān)夾。
D.拆下電瓶主電源插頭。
E.拆下感溫器插頭。
警告:電瓶重達44KG(96磅),不要單人拆卸以防損壞。
F.如果需要拆下APU電瓶,通知牽派APU電瓶已拆下。
3. 在基地的飛機使用完好的保險絲更換飛機在用的外電源保險絲,確保外電源工作正常, 提高外電源的工作可靠性。
操作程序(O)
1.如果APU電瓶已拆下,要考慮對飛機載重平衡的影響。
B757-200最低設(shè)備清單 MF/2503-3
ATA 24 電源
項 目 修理時限 安裝數(shù)量 放行數(shù)量 備注或例外
24-31-2 APU電瓶充電器 1)沒有安裝主/ APU電瓶連接系統(tǒng)的飛機(除B2862,B2866飛機外) C 1 0 (M)允許失效,只要 a) APU電瓶充電器視為失效或已拆下;b)不需要 APU。
2)安裝有主/A PU電瓶連接 系統(tǒng)的飛機( B2862,B2866飛機) C 1 0 (M) 允許失效,只要 a) APU電瓶充電器視為失效或已拆下;b)不需要 APU; c)運行中不需要并聯(lián)主電瓶和 APU電瓶。
注1:在標準大氣條件下,充滿電的APU電瓶,通?善饎3次APU。 注2:APU電瓶可能沒有充滿。對于 APU電瓶和主電瓶并聯(lián)的飛機,為了滿足備用電源的供電時間,APU
電瓶可能要求被充滿。
注3:APU和APU發(fā)電機可能被用于ETOPS放行。
EICAS狀態(tài)信息
APU BAT CHGR
掛牌
在APU控制面板上掛“APU電瓶充電器失效”(APU BATT CHARGER INOP)標牌。
維修程序(M)
APU電瓶充電器后于后設(shè)備中心E6架第2層。
1.拆下APU電瓶充電器:
A.拔出右雜項電器設(shè)備板P37上APU BATTERYCHARGER(APU電瓶充電器)跳開關(guān), 并安裝跳開關(guān)夾。(接下頁)24-31-2 APU電瓶充電器(續(xù)上頁)維修程序(M)(續(xù))
B.拔出并固定后設(shè)備中心E6架上的APU BAT CHGR (APU電瓶充電器)跳開關(guān)。
C.從充電器上拆下插頭。
D.將插頭加蓋并收藏好。
E.拆下接線板蓋。
F.從接線板上拆下導線,并做上標記以便安裝。
G.將拆下的導線加蓋并收藏好。
H.拆下APU電瓶充電器(參看AMM 20-10-01)。
I.閉合后設(shè)備中心E6架上的APU BAT CHGR跳開關(guān)。
J.通知放行人員APU電瓶充電器已拆下,要考慮對飛機載重平衡的影響。
2. 執(zhí)行以下步驟可以不拆下APU電瓶充電器而使其失效: 注:該失效程序可防止APU起動。
A.拔出右雜項電器設(shè)備板P37上APU BAT CHGR(APU電瓶充電器)跳開關(guān),并安裝跳開關(guān)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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