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MD11-06 修正案號:39-1204
一. 標題:修改 MD11飛機飛行手冊
二. 適用范圍:
裝有HONEYWELL公司制造的件號為4059050-906、-907和-908的飛行管理計算機的MD11和MD11F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的適航指令 94-08-07。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飛機起飛時不能達到足夠的爬升梯度,而導致離障礙物太近。在本指令生效后20天內,更改經FAA批準的飛行手冊一章中的飛行管理系統限止部分(部分1),頁號為5-1,包括以下內容:
“在任何批準的推力下,除非滿足以下條件,用飛行管理系統計算的V1,VR和V2必須用飛機飛行手冊的數據驗證。”
①跑道是干的
②平衡跑道長度
③防冰關斷
注:也可以把本指令插入飛行手冊中或用FAA批準的麥道飛行手冊的更改頁插入手冊中,完成本指令。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5月 25日
CAD1994-MD11-06 /39-1204
七. 聯系人: 張建中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MD11-07 修正案號:39-1205
一. 標題:改裝中央翼下輔助油箱的通氣余油管
二. 適用范圍: 列于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頒發的MD11服務通告28-42上的MD11和MD11F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94-07-01。
2)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頒發的 MD11服務通告 28-4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在油箱中出現電火花,可能引起火災。在本指令生效后十八個月內,根據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頒發的麥道服務通告28-42改裝在中央翼下輔助油箱內的通氣余油管組件。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5月 25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 5月 23日
七. 聯系人: 張建中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F100-01R1 修正案號:39-1206
一. 標題:在結冰條件下起飛程序和使用限制
二. 適用范圍: 所有F1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荷蘭適航當局頒發的適航指令 93-167/2(A)
2)FOKKER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F100-51-004(1992.10.21頒發的修訂 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使用經驗表明:飛行員有時不顧飛機外表應無冰,霜,雪而試圖起飛外表惡化的飛機。本適航指令要求在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飛行手冊或飛機指南中增加一條限制,以明確表明當飛機重要表面惡化時應限制起飛。為了嚴密預防措施,本適航指令還要求在荷蘭適航當局批準飛行手冊或飛行指南的正常程序中增加有關失速裕度的飛行程序的內容。增加的操作程序規定了在跑道長度和障礙物凈空裕度足夠時在結冰條件下的起飛程序。執行該程序時,要求飛機表面無冰,霜,雪的強制性限制仍應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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