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T154-04 修正案號:39-1173
一. 標題: Д -30КУ-154Ⅱ批發動機高壓壓氣機隔熱鈦管改裝
二. 適用范圍: 所有1990年12月1日前出廠(新)或大修的Д-30КУ-154Ⅱ批發動機
三. 參考文件: 俄雷賓斯克航空發動機廠通告 NO.1582-ВД-АВ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該型發動機在使用過程中,曾經發生過低壓壓氣機軸與高壓壓氣機隔熱鈦管摩擦。
為避免此類故障的發生,提高該型發動機的使用可靠性,可采用在鈦管壁上打孔的辦法,對“鈦管-高壓壓氣機軸”之間的腔進行釋壓。除非已經完成外,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十天內,必須完成如下工作:
1.1990年12月1日前出廠(新)或大修的發動機,按通告 NO.1582-ВД-АВ的要求執行改裝。
2.送103廠大修的在本指令范圍內的發動機,未做鈦管改裝的,必須完成“鈦管-高壓壓氣機軸”之間腔的釋壓改裝。
3.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凡未按通告NO.1582-ВД-А;虼笮迯S相應改裝的該型發動機,均不得裝機使用。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4月 14日
CAD1994-T154-04 /39-1173
七. 聯系人: 孫曉寧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87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S365-02 修正案號:39-1174
一. 標題:檢查前旅客門的拋棄機構
二. 適用范圍: 尚未完成365A07-56B15改裝工作的AS365N,N1,N2直升機。 受影響的航空器序號如下:6008,6003,6084,6085,6093,和
序號高于6120的。 不受影響的航空器序號如下:6282到6299(含)和1993年10月25日以后交付的。
三. 參考文件:
1.法國民航局適航指令 94-052-035(B)
2.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 AS365N服務電傳 NO.01.38.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確認不存在旅客門在飛行中飛掉的危險,并將以前裝配工作中的異常(兩個銷子只裝一個)恢復到正常狀態,除非已事先完成,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之日的最后一次飛行后工作中,按照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AS365N服務通告NO.01.38中1C3段中所述完成人工檢查。
中國航空網 m.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