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上緣條和下緣條下的腹板實施超聲波檢查;
(2).對上緣條下側一英寸區(qū)域的腹板和下條緣上側一英寸區(qū)域的腹板實施高頻渦流檢查;
(3).在機翼前梁腹板前表面,對腹板與加強筋、腹板與翼肋的各結合部位上的各緊固件位置進行詳細的目視檢查。
C.對已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B747-57A2259或其R1修改版的要求對機翼前梁進行過昀終改裝的飛機。在飛機累計使用4000次起落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6個月內,以后到為準,根據(jù)波音緊急服務通告B747-57A2259的R2修改版的要求,完成本指令C(1)、C(2)、C(3)所要求的檢查工作,以檢查站位(FSS)628至636之間的腹板有無裂紋。如果未發(fā)現(xiàn)裂紋,則在此后以不超過1000個起落的時間間隔重復下述檢查工作:
(1).對上緣條和下緣條下的腹板實施超聲波檢查;
(2).對上緣條下側一英寸區(qū)域的腹板和下緣條上側一英寸區(qū)域的腹板實施高頻渦流檢查;
(3).在機翼前梁腹板前表面,對腹板與加強筋、腹板與翼肋的各結合部位的各緊固件位置進行詳細的目視檢查。
D.如果在進行本指令所要求的檢查中發(fā)現(xiàn)了任一裂紋,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jù)波音緊急服務通告B747-57A2259的R2修改版的要求或適航部門批準的方法,對站位(FSS)623和670之間的前梁腹板進行昀終改裝。
E.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B747-57A2259的R2修改版的要求或適航部門批準的方法,或按CAD95-B747-04,修正案39-1434(FAA AD 95-10-16,修正案39-9233)的要求,對站位(FSS)623和670之間的前梁腹板進行改
CAD1995-B747-07/39-1445
裝后,即可終止本指令要求的工作。
F.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5年7月31日
六. 頒發(fā)日期:1995年7月25日
七. 聯(lián)系人: 邵仁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92341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規(guī)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guī)定》(CCAR-39)頒發(fā),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guī)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B206-02修正案號:39-1446
一. 標題:安裝燃油閥開關防護罩
二. 適用范圍: 貝爾206直升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95-09-06 修正案 39-9209
2.貝爾直升機公司緊急服務通告 206-90-54
四. 原因、措施和規(guī)定
為防止燃油閥開關不在意時被誤放到"OFF"位而導致發(fā)動機失效和并發(fā)的減功率著陸,除非以前已完成,必須在本指令生效后50飛行小時內按以下要求對燃油閥開關增加一個保護性機械開關防護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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