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B105-02 修正案號:39-0128
一. 標題:拆除 BO105飛機發動機艙上的標牌
二. 適用范圍: 我局BO105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87-19-01
Facet服務通告 081987(1987年 8月 19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發動機艙上的標牌(Facet件號為1741120和1741120-01)松動,掉入發動機內,各用戶在收到本指令后,下次飛行前,必須完成下述工作:
1.進入發動機艙內標牌安裝處;
2.使用甲基乙基酮(MEK)及一片單刃剃刀將標牌去除;
3.將標牌安裝處清冼干凈;
4.將本適航指令的執行情況記錄在飛機履歷本上。
五. 生效日期:1987年 10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87年 10月 12日
CAD1987-B105-02 /39-0128
七. 聯系人: 陳南玲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B146-05 修正案號:39-0130
一. 標題:檢查 BAE146飛機襟翼操縱系統扭力限制器驅動鏈輪花鍵
二. 適用范圍: 西安B2701、B2702、B2703飛機,上海B2704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87-17-04修正案 39-5705
2.BAE緊急服務通告 27-A54R1(1986年 4月 22日)
3.BAE改裝服務通告 27-54-70193AR1(1986年 6月 3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襟翼操縱系統扭力限制器輸出失效,在本指令生效后的70天內,完成:
1.按BAE緊急服務通告27-A54第一次更改檢查扭力限制器驅動鏈輪花鍵的齒隙是否符合標準,必要時更換該扭力限制器。
2.按BAE緊急服務通告27-A54第一次更改規定的檢查方法,對扭力限制器驅動鏈輪花鍵進行重復性檢查,檢查間隔為:
(1)按該通告2A方法進行檢查時,重復檢查間隔不超過600次起落。
(2)按該通告2B方法進行檢查時,重復檢查間隔不超過300次起落。 中國航空網 m.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