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一九九一年八月三十日麥道頒發的服務通告27-18C節或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六日麥道頒發的服務通告27-18第一次修改版C節選擇I的要求,更換在襟翼控制模塊上的扇形塊、限動器和墊片,并且重新做標記。
(2)根據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六日麥道頒發的服務通告27-18第一次修改版C節選擇II的要求,改裝在襟翼控制模塊上的扇形塊和限動器,
CAD1992-MD11-03 /39-0816
更換墊片,并且重新做標記。五. 生效日期:1991年8月5日六. 頒發日期:1991年8月5日七. 聯系人: 張建中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212-02 修正案號:39-0817
一. 標題:檢查主變速箱行星齒輪
二. 適用范圍: 所有貝爾-212型直升機
三. 參考文件: FAA AD92-11-07 修正案 39-8257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主變速箱下部行星齒輪(件號204-040-785-003)的疲勞損壞而引起的飛機失控,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600飛行小時內,或從上次磁粉探傷后累積飛行3,100時之前(先到為準),按照BHTI的維護,修理和翻修手冊對主變速箱下部行星齒輪做一次磁粉探傷檢查。
2.每隔3,100飛行小時重復一次本指令1段中規定的檢查。
3.在下次飛行前更換不適航的零件。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8月 15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8月7日
七. 聯系人: 趙強
CAD1992-B212-02 /39-0817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87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737-12修正案號:39-0818
一. 標題:更換發動機的起動機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安裝GARRETT AIRRESEARCH生產、由CLASSIC AVIATION公司翻修的發動機起動機的B737-100/2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2-16-06 修正案 39-8315
2.波音
737-100/200圖解零件目錄 (I.P.C)80-10-0圖 1.第 25項
3.波音電傳 M-7272-92-4081 1992年 7月 29日
4.波音電傳 M-7272-92-1682 1992年 3月 23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由于CLASSIC AVIATION INC對發動機起動機不正確的翻修,現要求:
1.在本指令生效后90天內檢查自1987年元月1日至1992年8月31日的進庫及發料記錄,是否有圖解零件目錄80-10-0,圖1第25項件號為383152-1-2,383152-16-1,383152-19-1,383153-1-1,383222-1-1,383342-1-1由該公司翻修的GARRETT AIRRESEARCH公司生產的發動機起動機裝在飛機上。如有裝在飛機上的,則要求在檢查記錄后的50個飛行小時內將該起動機拆下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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