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B737-04 修正案號:39-0101
一. 標題: JT8D-17A發動機火焰筒的檢查和修理
二. 適用范圍: JT8D-17A發動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86-09-02R1
PW公司服務通告:PWA5639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由于發動機燃燒室火焰筒裂紋和高溫燃氣燒蝕燃燒室機匣內壁而造成燃燒室外機匣也被燒壞的故障,應按照PWA5639修改2服務通告的要求(或最新批準的修改)對(除件號為5001958-02和5001959-02的火焰筒外)燃燒室火焰筒冷卻環的周向裂紋和不同心度進行檢查,必要時進行更換和修理。
從86年5月19日起,所有類型的火焰筒須在裝機使用1000小時或1000次循環內(以先到者為準)或按以下規定的時限進行檢查,以后到者為準。
1.沒有采用發動機狀態監控系統的用戶,要根據以下初始檢查間隔,對燃燒室實施檢查。
(1)1A類火焰筒(自新或上次更換筒環),9000小時或6500次循環以前,以先到者為準。
CAD1987-B737-04 /39-0101
(2)1B類火焰筒(自新或上次更換筒環),7000小時或5000次循環以前,以先到為準。
(3)2A類火焰筒(自上次修理后),6500小時或4000次循環以前,以先到者為準。
(4)2B類火焰室(自修理后),5000小時或4000次循環以前,以先到者為準。
(5)3類火焰室(自修后),3500小時或2000次循環,以先到者為準。
(6)如果火焰筒的任一筒環上,累計周向裂紋超過8英寸或相鄰連
焰筒的軸向不同心度大于0.250英寸,則應在下次飛行前更換。 注:火焰筒的分類以PWA5639服務通告中的定義為準。
2.已按第1項的要求進行過檢查的火焰筒,必須根據如下的時間間隔重復進行檢查。
(1)如果用內窺鏡檢查過或拆下過燃燒室外機匣并目視檢查過火焰筒,則根據如下要求進行重復檢查。
A.除了第3類以外的所有類型火焰筒,如果在任一筒環上發現累計周向裂紋等于或小于3英寸時,則應自上次檢查后,使用到3000小時或2000次循環時再次進行檢查,以先到者為準。
B.3類火焰筒上任一筒環的累計周向裂紋等于或小于3英寸時,應在上次檢查后2000小時或1500次循環重新進行檢查,以先到者為準。
C.無論火焰筒的類別如何,其中任一筒環上的累計周向裂紋大于3英寸,但小于、等于6英寸時,自上次檢查后,使用到1500小時或1000次循環時重新進行檢查,以先到者為準。
D.任何類別的火焰筒在任一環上,累計周向裂紋大于6英寸,但小于或等于8英寸,則自上次檢查后,使用到250小時或200次循環時(以先到者為準)重新進行檢查。
E.任何類別的火焰筒在任一筒環上,累計周向裂紋大于8英寸,在下次飛行前更換。
F.任何類別的火焰筒,相鄰連焰管的軸向不同心度為0.150至
0.250英寸時,自上次檢查后使用到50小時或50次循環(以先到者準)重新進行檢查。
G.任何類別的火焰筒,相鄰連焰管的軸向不同心度大于0.250英寸時,則在下次飛行前更換。
(2)如果用放射性同位素方法對火焰筒實施過檢查,則按以下要求對火焰筒進行再次檢查。
A.任何類別的火焰筒,在任一筒環上,累計周向裂紋等于或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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