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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密封的,以防止污染發動機滑油系統和附件系統。
(b)易產生電弧或火花的電氣設備,其安裝必須使接觸可能呈自由狀態的可燃液體或蒸
氣的概率減到最小。
JAR一ⅥA 1165發動機點火系統
(a)每個蓄電池點火系統必須可從發電機得到備用電能,當任一蓄電池電能耗盡時,此
發電機可自動作為備用電源供電,使發動機能繼續運轉。
(b)蓄電池和發電機的容量,必須足以同時滿足發動機點火系統用電量和使用同一電源
的電氣系統部件的最大用電量。
(c)發動機點火系統的設計必須計及下列情況:
(1)~臺發電機不工作;
(2)一個蓄電池電能耗盡,該蓄電池電能耗盡,而發電機以其正常轉速運轉;和
(3)如果只裝有一個蓄電池,該蓄電池電能耗盡,而發電機在慢車轉速下運轉。
(d)如果電氣系統任一部分發生故障引起發動機點火所需的蓄電池連續放電,則必須有
警告飛行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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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JAR一ⅥA
動力裝置的防火
JAR一ⅥA 1182 防火墻后面的防火區域
位于發動機艙防火墻后面的部件、導管和接頭制造材料和離防火墻的距離,必須使它們
在防火墻靠發動機一側的部分受到溫度不低于l100 C的火焰作用15分鐘時,不會受到足
以使飛機發生危險的損壞。可以通過試驗或分析來驗證。
JAR一ⅥA 1183導管、接頭和部件
(a)除了本條(b)規定的外,在易受發動機著火影響的任何區域內輸送可燃液體、氣體或
空氣的每一組件、導管和接頭均必須至少是耐火的,但屬于發動機一部分并且固定在發動機
上的可燃液體箱和支架必須是防火的或用防火罩防護,如果任何非防火另件被火燒壞后不
會引起可燃液體滲漏或濺出則除外。上述組件必須加防護罩或安置得能防止點燃漏出的可
燃液體。軟管組件(軟管和管接頭)必須是經批準的。然而,如果包括油箱、導管和沉淀槽在
內的滑油系統的總容量小于5升,此系統的部件僅需要是阻燃的。
(b)本條(a)不適用于下列情況:
(1)已批準作為型號合格審定合格的發動機一部分的導管和接頭;和
(2)破損后不會引起或增加著火危險的通風管和排放管及其接頭。
JAR一ⅥA 1191 防火墻
(a)發動機必須用防火墻、防火罩或其它等效設施與飛機的其它部分隔離。
(b)防火墻或防火罩的構造必須能防止危險數量的液體、氣體或火焰從發動機艙進入飛
機的其它部分。
(c)防火墻或防火罩的每個開孑L,都必須用緊配合的接頭、防火套圈、襯套或防火墻接頭
封嚴。
(d)防火墻和防火罩必須是防火和防腐蝕的。
(e)下列材料不經本條要求的試驗就可以作為防火墻或防火罩的材料:
(1)不銹鋼板,厚度o.38毫米;
(2)軟鋼板(包覆鋁層或采用其它防腐措施),厚度O.5毫米;和
(3)鋼或銅基合金的防火墻接頭。
(f)必須按下列條件表明防火材料或部件符合標準:
(1)材料或部件承受的火焰溫度必須是1100±25℃;
(2)對于板材,必須在大約64厘米2的面積上經受由合適的燃燒器發出的火焰;
(3)火焰的大小必須足以在大約13毫米2‘的面積上保持要求的試驗溫度;和
(4)防火墻材料和接頭必須至少在15分鐘內不被燒穿。
·譯注:是否有誤?C("AR一23郝此處的值為32.25厘米2(5英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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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JAR一ⅥA
JAR一ⅥA 1193 發動機罩及短艙
(a)整流罩的構造和支承,必須使其承受在運行中可能遇到的任何振動、慣性和空氣載
荷。
(b)在飛機處于正常的地面和飛行姿態時,必須有迅速、全部地排出整流罩各部分液體
的設施。不得在會引起著火危險處排放。
(c)整流罩必須至少是耐火的。
(d)在發動機艙罩開口后方位于開口后至少60厘米距離范圍內的每個零件是耐火的。
(e)由于靠近排氣系統零件或受排氣沖擊而經受高溫的整流罩的各部分必須是防火的。
第一部分
JAR一ⅥA
F分部 設 備
總 則
JAR一ⅥA 1301 功能和安裝
所安裝的每項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其種類和設計與預定功能相適應;
(b)有標牌標明其名稱、功能或使用限制,或這些要素的適用的組合;
(c)按對該設備規定的限制進行安裝;和
(d)在安裝后功能正常。
JAR一ⅥA 1303飛行和導航儀表
所需的飛行和導航儀表規定如下:
(a)一個空速表;
(b)一個高度表;
(c)一個磁航向指示器。
JAR~ⅥA 1305動力裝置儀表
所需的動力裝置儀表規定如下:
(a)每個燃油箱有一個燃油油量表。(見ACJⅥA 1305(a));
(b)除了沒有滑油壓力系統的發動機和對與其它滑油系統獨立的增壓滑油系統妙},有一
個滑油壓力指示器或滑油低壓警告裝置;
(c)除兩沖程發動機外,發動機要有一個滑油溫度指示器;
(d)一個轉速表;
(e)對于具有整流罩通風片的每臺氣冷式發動機要有一個氣缸頭溫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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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類航空器適航標準—甚輕型飛機(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