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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的發展,將促使空域逐步開放,加大對通用航空的扶持力度,帶動我國民航產業持
續快速增長。
據預測,在今后10年里,中國民用航空運輸仍將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長。到2020
年,將實現運輸總周轉量1400億噸公里以上,旅客運輸量超過7億人次,旅客周轉量在
國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所占比重達到25%以上。民航航線網絡將繼續擴大,民用運輸
機場數量達到240個以上,通用航空機場數量不斷增多。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小時的
車程范圍內,全國80%以上的縣級行政區域能方便地獲得航空服務,所服務區域內的人
口數量將達到全國人口的82%以上,國內生產總值達到全國總量的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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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實施具體工作
4.1 總體目標
改善航空運行安全;
提高運行效益;
降低運行成本;
實現與全球標準的統一。
4.2 關鍵任務
為實現以上目標,需要完成的關鍵任務包括:
建立與全球標準一致的規章標準體系;
使用PBN技術重新構劃國家航路結構,航路運行逐步過渡到PBN導航規范;
在終端區實施RNAV或RNP標準進離場程序;
實施RNP進近,在運行需要的機場實施RNP AR進近,逐步開展使用GLS進近;
使用WGS-84坐標系,保證航空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更新通信、導航、監視等設施設備,協同發展其他航行新技術;
按照ICAO要求,建立PBN的質量保證體系,開展安全評估。
4.2.1 規章標準的制定
PBN規章標準涵蓋機載設備標準和航空器適航資格、人員(飛行、機務、簽派、空
管)訓練、運行程序、審定批準、監督檢查、空管指揮、飛行程序設計準則等各方面。
中國民航將根據ICAO PBN統一技術標準,在2010年底前,建立完整的規章體系。
附件B列出了相應的文件及其發布狀態。
4.2.2 航路規劃和飛行程序設計
中國民航將在2010年底前全面建立PBN飛行程序設計能力和航路規劃能力,為航空
運營人和機場設計PBN飛行程序,提供飛行程序驗證以及質量控制,開展飛行程序設計
和審查人員的在職培訓。所有具備資質并獲得批準的運營人都可使用這些新的航路和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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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航空運營人運行能力的建立
航空運營人實施PBN運行,應確保其航空器機載設備符合PBN導航規范中的相關要
求,制定運行程序,完成PBN人員訓練,向局方提出運行申請并獲得批準。
航空運營人應按照民航局PBN實施規劃和運行需要,逐步建立運行能力,獲得PBN
運行資格。
4.2.4 宣傳與培訓
民航局在PBN實施進程中,將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培訓由民航局授權的PBN培訓
中心及相關單位承擔。培訓對象包括局方、空管、機場、航空運營人等單位和人員。培
訓材料將定期更新,確保參訓人員及時了解和掌握PBN的最新進展和技術信息。各院校
應將PBN納入理論教學體系,開設PBN技術相關課程,在飛行訓練中設置PBN訓練科目。
4.2.5 國際協調
中國民航運輸系統是世界民航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民航實施PBN需要廣
泛的國際協調,主要包括:
與其他國家/地區協調,避免國家/地區之間重復性的適航和運行批準;
與國外運營人和航空協會間溝通,使其了解中國PBN運行的實施進展和要求;
及時了解國外實施進展和要求,使國內運營人做好運行準備;
與周邊國家和地區之間的航路有效銜接;
與航空器制造商協調,了解航空器性能發展,提出對機載設備的配備要求;
向ICAO通報中國實施進展情況,提出國際發展建議;
應邀指導相關國家和地區實施PBN。
5. 實施時間表
中國民航PBN實施將分為三個階段,即近期(2009-2012)、中期(2013-2016)、遠
期(2017-2025)。近期實現PBN重點應用,中期實現PBN全面應用,遠期實現PBN與
CNS/ATM系統整合,成為我國發展“新一代航空運輸系統”的基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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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1 中國PBN實施階段示意圖
5.1 近期(2009-2012):
航路
根據空中運輸需求、監視和通信能力、管制員工作負荷以及機隊設備配備情況,在
部分海洋和西部地區航路,有選擇地應用RNAV-10和RNP-4導航規范。對于部分繁忙航
路,根據通信和監視覆蓋情況,有選擇地應用RNAV-2導航規范,以實現較小的航路間
隔,提高空域利用率。依照PBN導航規范重新調整規范已有的RNAV/RNP航路。
終端區
在有雷達覆蓋的終端區,利用GNSS和地基導航設施,應用RNAV-1導航規范。首先
從國際機場和繁忙機場開始實施,允許PBN和傳統運行并存。到2012年,全國30%的機
2010 2013 2016
RNP 4
RNAV 2 或 RNP2
RNAV 10/5/2
RNAV2/1 SID/STAR
強制RNAV1
或基本RNP1
基本 RNP 1 SID/STAR
RNP APCH GBAS
RNP AR APCH RNP AR AP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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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終端區實施RNAV運行,全部國際機場實施RNAV。在部分無雷達覆蓋或無適當地面
導航設施的機場終端區,有選擇地使用GNSS導航實施基本RNP-1標準儀表進離場程序。
進近
所有新建機場以及部分已有機場將使用基于GNSS的RNP APCH程序。配套實施基
于Baro-VNAV的APV,作為主用程序或ILS精密進近的備份程序。對于某些地形復雜和
空域受限機場,在運行需要時,使用RNP AR進近程序。到2012年,全國30%機場儀表
跑道具有RNP進近能力。在某些特定機場強制實施RNP APCH進近或RNP AR進近程序。
在此階段,為不具備相應設備能力的航空器保留傳統導航設備和傳統飛行程序。
近期(2009-2012)
空域 推薦的導航規范 可接受的導航規范
航路—海洋 RNP-4 RNAV-10
航路—偏遠陸地 RNP-4 RNAV-10
航路—陸地 RNAV-2 RNAV-5
終端區-進離場
RNAV-1 (雷達覆蓋且有足夠導航設施)
中國航空網 m.k605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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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航基于性能的導航(PBN)實施線路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