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電子客票服務
6.6.1 概述
6.6.1.1 電子客票定義
1) 基本定義
電子客票,是紙質(zhì)機票的替代,它將普通紙質(zhì)機票的信息以電子數(shù)據(jù)的方式存儲在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庫中,并作為銷售、結算、運輸?shù)囊罁?jù)。電子打票后產(chǎn)生客票號后就視為電子客票生成。
2) 分類定義
(1) 按購買電子客票的旅客人數(shù)不同,分為散客電子客票和團隊電子客票:
A 團隊電子客票,是指客戶通過團隊網(wǎng)上銷售系統(tǒng)(http://gticket.hnair.com:9080/gt/)或訂座系統(tǒng)終端以團隊形式訂座的電子客票。
B 散客電子客票,是指選擇適合的乘機日期及航班并一次性購買相同日期、相同航班的客票數(shù)在9 張(含)以下的電子客票。
(2) 按購買電子客票的銷售平臺不同,分為終端電子客票和網(wǎng)站電子客票:
A 終端電子客票,是指在民航銷售終端里按照電子客票的出票指令格式,電子打印的客票。
B 網(wǎng)站電子客票,是指電子商務注冊用戶(可以同時是常旅客、機構客戶)登錄電子客票網(wǎng)站(包括團隊和散客的),根據(jù)網(wǎng)站提示選擇適合的乘機日期及航班后購買的電子客票。
(3) 按電子客票(號)發(fā)放的來源不同,分本票電子客票和BSP 電子客票:
A 本票電子客票,是指航空公司分配的票號,在終端或網(wǎng)站銷售的電子客票,在電子票面上有“ARL-D”標志。
B BSP 電子客票,是指根據(jù)BSP 分配的票號銷售的電子客票,在電子票面上有“BSP-D”標志。
3) 相關定義
電子客票換開,是指在處理姓名音同字不同、團隊換人、升艙等業(yè)務時,將電子客票換成對應的紙票,或者將電子客票換開為新的電子客票,將有效的客票信息打印在新的客票(號)票面上的過程。
6.6.1.2 電子客票狀態(tài)說明
編號 客票狀態(tài) 說明
1 OPEN FOR
2 VOID 已作廢
3 REFUNDED 已退票
4 CHECKED IN
5 USED/FLOWN 客票已使用
6 SUSPENDED 系統(tǒng)處理或人為禁止客票使用
7 PRINT/EXCH 電子客票已換開為紙票
8 EXCHANGED 電子客票已換開為其他客票
9 PAPER TICKET
10 LIFT/BOARDED 登機狀態(tài)(介于值機狀態(tài)到使用狀態(tài)之間
11 FIM EXCH
6.6.1.3 電子客票票面介紹
【說明】RECIEPT PRINTED 表示已打印行程單;如尚未打印,票面上相應位置為空白;客票類型:BSP-D 表示BSP 電子客票;ARL-D 表示本票電子客票。
6.6.1.4 電子客票行程單
1) 定義
《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是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作為機場辦理乘機手續(xù)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使用。
2) 使用要求
(1) 《行程單》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復打印,遺失不補。乘客可以根據(jù)需要在航班起飛前或起飛后7 天之內(nèi)在機票銷售地或機場電子客票服務柜臺領取《行程單》。
(2) 旅客發(fā)生退票或其他客票變更導致票價金額與原客票不符時,若已打印《行程單》,要將原行程單退回,方能為其辦理有關手續(xù)。
3) 式樣
《行程單》的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確定。《行程單》為單聯(lián)機打發(fā)票,規(guī)格為238MM×106.6MM。式樣如下:
6.6.2 電子客票值機
6.6.2.1 正常值機
1) 值機標準
(1) 查驗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
(2) “電子客票”存在;
(3) 查看離港前端旅客列表中是否有“ET”標志為重要根據(jù)。
2) 如果無ET 標志的指令
(1) 查驗旅客的客票狀態(tài)
如無ET 標志,需要在指定的航班中,根據(jù)旅客的客票、身份識別信息(如身份證號、票號、定座記錄編碼等),查驗旅客的客票狀態(tài):
編號 指令格式 說明
1 ETKD:NI/110106820912001 根據(jù)旅客身份信息提取客票
2 ETKD:CN/K6N3L 根據(jù)記錄編號提取客票
3 ETKD:TN/8801100004003 根據(jù)客票號碼提取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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