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的情況:使用指令“TSS”將電子客票狀態由“CHECK IN”變為“FIMEXCH”;指令格式:
①使用票號進行FIM EXCHAGE 操作
TSS:TN/票號/G/航段序號/FIM 單編號/城市代碼/航空公司代碼
②使用PNR 編號進行FIM EXCHAGE 操作
TSS:CN/PNR 編號/出票日期/G/航班號/航班日期/FIM 單編號/ 城市代碼/航空公司代碼
(2) 換開紙質客票(方法二)
換開成紙質客票,按紙質客票的簽轉原則辦理。
5) 離港系統無法使用但訂座系統正常情況下的操作
(1) 如發生離港系統故障,大量旅客需要候補接收,值機可向中航信請求幫助;或者通知800 呼叫中心從訂座系統提取當次航班電子客票名單。800 呼叫中心在民航終端提取的指令如下:
編號 指令 說明
1 ML T1/HU
2 DETR:TN/票號 根據票號查詢某張電子客票的票面信息
3 DETR CN/大編碼
(2) 800 呼叫中心將名單制成表格傳真給值機,值機人員將憑借名單和旅客有效證件手工辦理登機牌,航班起飛后3 小時內將已值機旅客信息反饋(傳真)至市場部電子商務中心修改狀態,并以此值機主任簽字備注原因的名單(復印件)代替電子客票艙單報上交財務。
(3) 市場部電子商務中心:0871-8098575;0871-8098592(傳真);中航信:010-84018401。
6) 訂座系統和離港系統均無法正常運行情況下的操作
(1) 操作要求
在訂座系統和離港系統均無法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旅客的數據從中航信調出,并按下述操作流程執行。
(2) 操作流程
A 電子客票職能柜臺人員向航信客服010-84099147,010-84018401申請,緊急調出當天/班電子客票旅客記錄,傳真至柜臺,值機人員根據該記錄名單手工值機,并以值機主任簽字備注原因的名單(復印件)代替電子客票名單報上交財務。
B 值機員須在航班起飛后3 小時內傳真已值機旅客名單到市場部電子商務中心/中航信,更改電子客票狀態為已使用狀態(USED/FLOWN)。
6.6.2.4 中轉聯程值機
1) 辦理登機牌
(1) 只辦理第一段的登機牌,不辦理聯程航段的登機牌,直接用PA 指令接收本段。
(2) 辦理第一段及聯程航段的登機牌,有下列兩種方式處理:
A 在主機界面,可用指令:PA 旅客序號,O。
B PA 指令接收當次航班,并加入聯程信指令:PU 旅客序號,O。
【示例】接收序號為1 的旅客:>PA 1; >PU 1, O
2) 辦理中轉行李
值機員在辦理大理、麗江等地中轉當日航班的旅客時,如果旅客有托運行李,必須準確錄入行李件數及重量,完整填寫中轉行李標識牌,拴掛于旅客托運行李上。
3) 中轉信息交接
始發站當班值機員在和中轉站交接時,需準確統計中轉旅客的人數和托運行李情況,并注明持電子客票的成人、兒童、嬰兒的具體人數。
4) 中轉地提取始發地辦理的電子客票中轉信息
(1) 中轉站從離港系統提取已值機的電子客票中轉旅客的姓名、座位等信息。
編號 指令 說明
1 PD:始發站航班號/日期*始發站,ACC,NGRP,O/中轉航班號,ET 提取已值機的電子客票中轉旅客的信息
(2)
中轉站從離港系統提取已值機的電子客票中轉旅客的行李信息。
編號 指令 說明
1 PD:中轉城市航班號/出發日期*出發城市三字代碼,ACC,O/出發城市航班號,ET,BAG/ALL 在中轉站提取已在始發站辦理值機手續的所有電子客票旅客的行李信息
【說明】“O”為字母。
6.6.2.5 無法換開紙票時的操作辦法
1) 操作前提
當發生電子客票簽轉至其他航空公司,而當地機場沒有電子客票柜臺時,在來不及將機票送到當地營業部換開的情況下,可按以下辦法進行操作。
2) 操作辦法
(1) 中斷艙單:
A 使用原則:承運人之間簽訂《機票簽轉協議》
B 中斷艙單操作見6.6.2.3-4)。
(2) 旅客重新購票,根據證明(重新購買客票的旅客聯、機場證明)原票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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