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
MH4010-2005
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監視雷達設備技術規范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ATC 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
(修訂初稿)
范圍
2 引用標準
3 定義、縮略語
4 技術要求
附錄 A(標準的附錄)模式 C 的編碼
附錄 B(提示的附錄)天線垂直方向性示意圖
前 言
本標準是參照國際民航組織《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0《航空電信》第四卷第二版(1998 年7 月)的有關條款,根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監視雷達建設和運行的實際需求,以及空管二次雷達的最新技術發展,對原標準的內容進行了修訂,增加了具備S 模式功能的空管二次監視雷達的技術要求,調整了部分技術指標和功能要求。
本標準是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監視雷達系統設備規劃、更新、設計、制造、檢驗和運行的依據。
本標準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提出,并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中國民航總局航空安全技術中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
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監視雷達設備技術規范 MH 4010-2005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ATC 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監視雷達系統地面站的通用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民用航空使用的,具備A/C 模式和S 模式能力的常規或單脈沖體制二次監視雷達地面設備。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國際民航組織《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0《航空電信》第四卷第二版(1998年7 月)MH 4008-2000 航管雷達及管制中心設施間協調移交數據規范
3 定義、縮略語
3.1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1 二次監視雷達系統 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 system
通過地面詢問機的詢問和空中機載應答機的應答給裝有機載應答機的飛行器定位的雷達系統。
3.1.2 詢問器 interrogator
發射詢問編碼脈沖和接收應答編碼脈沖的系統。
3.1.3 飛機地址碼 aircraft address
用于地面通信、導航和監視目的,對每架飛機指定的、唯一的24 位二進制編碼。
3.1.4 距離分辨力 range resolution
在同一方位上,雷達區分相鄰飛行器最小距離間隔的能力。
3.1.5 測距精度 range curacy
雷達測距估值的均方誤差。
3.1.6 方位分辨力 azimuth resolution
在同一距離上,雷達區分相鄰飛行器最小方位角的能力。
3.1.7 方位精度azmuth accuracy
雷達探測方位估值的均方誤差。
3.1.8 鑒別力discrimination
完成目標坐標測量精度雷達系統給出的最小可分辨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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