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四代機殲-20的研制成功,我國也開始繼美國之后成為第二個獨立制造四代機的國家。但是目前也僅僅是剛開始批量生產,還沒有大規模交付部隊裝備,還需要各種的戰機演練和磨合,也就是說目前并沒有形成實質性的戰斗力。
殲-20(原型機)三視圖 這一點看下“遼寧號”就可以知道了,雖然早已裝備海軍部隊,但是仍然是在不斷的學習和訓練航母作戰。對于一款相對陌生領域的武器裝備,美國航母已經擁有了百年以上的時間,而四代機美國也裝備了十幾年之久,并且經歷過多次實戰的檢驗洗禮,所以一款先進的武器裝備,并不是造出來就能立刻發揮作用。
艾森豪威爾號航空母艦戰斗群 尤其是航母或四代隱身戰機這種新領域,比研制更耗費時間的就是磨合訓練,所以目前應該說我國的主力戰機,仍是殲-10,殲-11等三代機各種延伸型號。殲-10是我國首款獨立研制的三代主力戰機,在很多方面凝聚了中國工人的心血,但是我們中國的“鐵哥們”巴基斯坦,為什么寧可看美國臉色也要買F-16,也不怎么愿意裝備我國的殲-10戰斗機呢?今天我們就以殲-10為例,來說下殲-10與美國
殲-10戰斗機 首先看一下兩者的飛行性能,飛行性能主要是說飛行包線的大小,也就是飛機能以多快的速度和多大高度,進行怎樣的過載機動飛行,過載越高則表示這款飛機能夠,迅速的改變飛行姿態占據有利攻擊位置,而在做同樣過載機動時,速度和高度越大則表示優勢越大,由于殲-10采用的是大后掠無為三角翼布局,這種布局天然就有較強的改變飛行姿態能力,在減速盤旋方面比F-16有較強優勢,但是這種布局的弊端就是盤旋阻力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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