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綜治委有關要求,依據《山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有關規定,山西省綜治委將山西監管局列為中央駐晉考核單位,2017年3月30日,山西省綜治委檢查組一行五人對山西監管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首先,檢查組召開了座談會,監管局劉熱查副書記,空防處、綜合處和運輸處有關人員出席會議。會上,劉熱查副書記通報了山西監管局民航行業監管的有關情況,重點介紹了監管局在面臨繁重的民航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形勢下,如何同時配合地方政府扎實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有關情況。其他人員就監管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航空安保、法制宣傳和航空貨運物流監管工作進行了介紹和交流。
會后,檢查組查閱了山西監管局的2016年綜治工作臺帳記錄,實地察看了機房安防設施、監控設施。
檢查結束后,檢查組一行對山西監管局綜治工作進行了點評,認為監管局在綜治工作開展方面,能夠把民航行業安全監管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緊密結合在一起,互相補充,相互促進,形成特色,有效提高工作效能,同時也希望監管局進一步加強與地方綜治部門的聯系,切實落實綜治工作屬地管理,部門負責的指導原則,進一步規范本單位內部的綜治工作專項臺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