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航局發布“充電寶”新規,明確嚴禁托運“充電寶”,每人最多可隨身攜帶兩個登機,但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60瓦特小時,并且在飛機上不得打開充電。 近10天以來,白云機場查驗到夾帶“充電寶”的托運行李已超過8800件,日均高達800多件,有不少旅客仍不太清楚“充電寶”不能夠托運。
8月15日,一位70多歲的張姓旅客,因為行李內攜帶了“充電寶”,安檢員在問他時,他還堅稱沒有這些東西,最后打開箱子找出了一個“充電寶”,張老伯這才恍然大悟,說是他女兒裝的行李,他根本不知道那個白色的盒子叫“充電寶”,最后,老人把“充電寶”放在隨身的包里乘機。
8月16日,一位乘坐航班前往新加坡的旅客李小姐,因為托運行李里夾帶了充電寶需要檢查,在安檢打開后,發現里面有可愛的“小黃人”,一問之下,李小姐說是她男朋友送的禮物,最后她從行李取出,隨身攜帶兩個。
機場工作人員建議,旅客可在出行前檢查行李,如需攜帶“充電寶”,可提前放到手提行李上飛機,當然容量、數額須符合規定,此外,無論什么特殊形態的“充電寶”按規定同樣不能夠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