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采購部對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財經印刷服務項目(談判編號:JT2013020)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符合本競爭性談判文件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
1. 談判內容:首都機場股份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公開上市,為滿足相關證券監管要求,采購人須就公開披露的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股東通函、公告等文件進行設計、排版、翻譯、印刷及派發。現對相關財經印刷服務工作進行競爭性談判。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 應答廠商資格要求:
2.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
2.2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最近三個完整會計年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 (須蓋有審計單位公章,并且包括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兩部分的完整報告)和完稅證明(最近一個納稅年度的稅務繳納憑證,如在其中某月無經營業務則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3 應答廠商應提供本項目財經印刷的設計人員、排版及聯絡人員、設備及資質,有專門的項目經理24小時服務于首都機場的項目,且應答廠商項目經理應具有2年(含)以上的類似項目印刷的工作經驗。
2.4 應答廠商應具有近3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服務于香港主板市場上市公司財經印刷項目的經驗。(須提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頁,項目范圍和內容,雙方簽字頁,各頁需加蓋應答廠商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無法體現以上內容,需提供用戶證明文件證明以上內容并加蓋用戶公章)。
2.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評。
2.6 對進入首都機場不合格供應商目錄的及黑名單目錄內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項目中選后,由于中選方責任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的供應商,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拒絕其參與談判。
2.7 應答廠商在參與談判過程中不得向采購人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影響本次談判活動的正常進行,一經發現,其應答廠商資格將被取消。
2.8 采購人在任何時候發現應答廠商提交的應答文件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追究其責任。
2.8.1 提供虛假的資料;
2.8.2 未對談判文件作出逐條實質性響應及在實質性響應方面失實;
2.9 應答廠商之間不得相互串通參與談判。
2.10 應答廠商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
2.11 成交供應商必須與采購人直接簽訂服務合同。
3. 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間: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時間)
4. 領取文件地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225室
5. 遞交競爭性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14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6. 送達文件時授權代表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非法定代表人時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復印件)
7. 競爭性談判時間:2014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8. 競爭性談判地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4會議室
聯系單位: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采購部
傳真:010-64507164
郵政編碼:100621
報名聯系人:于建民,電話:010-64507155,電子郵箱:yujm@bcia.com.cn
談判文件領取聯系人:肖瓊,電話:010-64507165,電子郵箱:xiaoq@bci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