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4專人抽檢
a)預報室主任定期對圖表進行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登記講評。
b)臺長不定期對圖表進行抽查,進行登記和講評。
5.19.5天氣圖檢查內容
a)地面圖:等壓線及所標數值、標注的天氣現象及天氣區、高低壓中心及強度、正負變壓中心強度及變壓線、鋒面及過去位置、臺風中心及強度、臺風過去位置等。
b)高空圖:等高線、等溫線及所標數值、高低壓系統、冷暖中心、槽線、切變線。
5.20觀測工作檢查規定
5.
20.1目的為加強觀測業務管理,有效預防工作中的違規操作,確保觀測工作質量,特制定此規定。
5.
20.2檢查要求
a)氣象臺觀測室主任應經常檢查值班觀測員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應組織研究討論,制定改進措施。
b)值班觀測員對上一班的工作質量,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詳細登記,并與上一班值班人員共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
5.20.3檢查辦法
a)定時巡視觀測儀器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b)檢查觀測記錄登記是否準確,是否合乎規范。
c)觀測實況報文是否及時發出,報文編制是否有誤。
d)各種值班記錄填寫是否合乎規定。
e)遇有下列情況,應進行專門檢查,并視需要由氣象臺組織有關人員共同進行。
1
)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差錯、飛行事故或事故征候;
2
)因觀測不準,造成的空管設備、設施損失;
3
)天氣變化到特殊天氣報告標準以下,未按規定及時發布特殊天氣報告。
f)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是否有記錄。
g)每日由當日值班觀測員對前日觀測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統計記錄。
5.21氣象科專機保障規定
5.
21.1目的
為保障專機飛行安全正常,規范專機保障工作,特制定此規定。
5.
21.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氣象臺全體人員。
5.
21.3依據
《中國民用航空專機工作細則》第三十一條。
5.
21.4內容
a)接受專機任務后,氣象臺對所屬氣象設備要進行檢查,保證專機使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提供準確可靠的氣象資料。
b)自專機起飛前三小時起,起降機場和備降機場發布每半小時一次的天氣報告。當機場達到特選天氣時,及時發布特選天氣報告。
c)按航空公司或交通管制部門的要求,發布半小時一次天氣報告,天氣報告發往的地點根據飛行需要確定。
d)專機飛行期間,預報室要選派有經驗的預報員值班,于專機飛行前一天,氣象臺長主持進行專機天氣會商,并發布有效時間為二十四小時的機場預報。對于國內飛行的專機,飛行當日不少于起飛前二小時三十分發布有效時間為九小時的機場預報。對于國外飛往本場的專機,飛行當日不少于起飛前三小時發布有效時間為二十四小時的機場預報。
e)在為專機發布的機場預報中,增加機場溫度的預報內容。
f)根據天氣演變情況,值班預報員要按規定發布趨勢型著陸預報。
g)作為專機起飛機場,值班預報員應向執行專機任務的機組提供飛行氣象文件包括相應飛行高度層的航路重要天氣預告圖和高空風/溫度預告圖以及起降機場、備降機場天氣實況和預報等最新飛行氣象情報和相關咨詢服務。起飛前二小時尚未收到有關的氣象情報時,應積極主動向有關氣象部門索取。
h)應專機飛行機組或航空公司航務部門的要求,提供航線剖面高空風/溫度預告圖。
i)在專機飛行期間,值班預報員要密切監視機場、航路天氣演變情況,出現或預期出現危及飛行安全的重要天氣(或重要天氣消除)時,及時發布修訂預報。 中國航空網 m.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航管中心運行手冊氣象分冊(11)